区医保局2022年10月份咨询热点答疑
  • 发布时间:2022-11-22 14:53
  • 信息来源: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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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问题

(一) 缴费金额: 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人。
(二)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职工转居民的务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可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线上缴费方式:可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代征银行手机APP。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可采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自缴或代缴。线下缴费方式:市民朋友可到代征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组(社区)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二、居民医保缴纳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基本医保
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50%,每年可报销200元封顶。抢救费用报销:参保居民因急、危、重症在门诊抢救后住院治疗的,其门诊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费一并报销。
2.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甲类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90%、80%、7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2万元。
3.国谈药品“双通道”药品费用。已有199 个国谈药品纳入随州“双通道”管理,按50%予以报销,市内住院期间按规定外购的“双通道”目录内药品照此报销比例予以报。                                                                      4.特殊慢性病费用。每年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每月200元以内60%报销,年报销1200元封顶。参保居民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月增加30元,年报销1400元封顶。
5.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医疗费报销70%(其中肾病患者符合规定的透析报销80%,当年政策内累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二)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 部分报销65%;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最高可达30万元。
(三)“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简化认定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使用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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