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 2022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发布时间:2023-03-23 10:25
  • 信息来源:曾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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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

2022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进程,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曾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曾都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区委法治政府建设监察工作组考核: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制

一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机关事务工作年度计划。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年初主持召开部署安排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单位各股室考核指标体系,年底对各股室法治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对落实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股室进行约谈,促使机关事务更好地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助力曾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做好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履行。我中心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及时向区各党政机关公布本单位所涉及的公务用车管理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压缩办理时限。不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承接工作。对各类证明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为全面深化机关后勤法治政府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党总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清理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公务用车收费,建立乱收费举报查处机制。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切实规范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完善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决策不偏离法治方向,不突破法律底线,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全面贯彻鄂发〔2020〕15号文件要求,落实区委法制办有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努力为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勤政廉洁、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课题,认真开展制度调研和制度建设,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为机关事务管理提供法治制度保障。

2、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违法增加各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义务。

3、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等法规,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公平配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全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公布、备案、监督和解释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4、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算制度。国务院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法规施行后,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分析评估。涉及具体实施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要及时进行专项清理。凡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抽象行政行为。清理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合理界定中心机关各股室的职能,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叠,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运行效率。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各环节的职能分工,完善内部执法体制,疏通执法链条,防止发生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的缺位等问题。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严格按规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管理规范,明确审批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行政权力比较集中,执法风险相对较大的重大事项进行分解,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实施集体决策、过程控制。

6、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编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进行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受理、办理、答复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开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股室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督办、复查、复核等各种环节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答辩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答辩质量,严格行政复议决定。

7、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落实以法治政府创建为引领,以行业部门创建为支撑,以法治单位创建为基础的法治体系。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逢四说事”信访工作法制化,着力维护机关大院老旧小区改造后居民权益,化解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落实好“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建设宣传月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抓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落实中心党总支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把宪法和各项法律作为中心党总支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窗口单位法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外联系与沟通,扩大影响力。在法治机关事务建设工作中,加大向区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力度,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邀请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对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每年上报法治建设信息不少于2篇,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影响力。  

四、整体联运,强化责任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也是全中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的难得机遇,全中心上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全员参与,争创佳绩。落实中心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加挂在保卫股,负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事项的推动和落实。

2、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重在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协调,中心各股室树立大局意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真执行建设任务安排,落实创建活动措施,积极组织和安排创建的各项工作,使创建工作能按时协调推进。

3、改进作风,注重实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各责任股室按照工作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围绕创建工作要求,抓住依法行政中的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机关事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4、对照标准,严格考核。严格对照《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标体系》考核内容,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深入。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上,中心党总支仅限于落实区委法制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在如何探索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色,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中心党总支单纯在贯彻会议精神,营造宣传氛围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抓了落实。在做好“三公”(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上仅局限于落实区纪委和区发改局要求抓好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是档案资料收集不够。对于中心开展的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没有能做好资料的收集保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高,确保区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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