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㈠履职尽责,落实好第一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法治体系。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送法进校园”的活动,进一步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我局组织全区重点排污企业在排污许可证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对50余家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局党员干部每月学法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一月一法培训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6.5”环境日、科技周、12.4等重大节日设置宣传咨询台,参加600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000份。通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展示环保处理设施的运作流程,开放监测分析实验室,为公众上一堂生动、有意义的环保教育实践课。
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增加执法透明度。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分局政务服务窗口主动设置信息公示牌,公示窗口办理业务名称及流程,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审核等已纳入湖北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申请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使执法程序更加透明,执法信息更加清晰。
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能力。全局已有7人取得湖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确保持证执法。对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平时学、月调度等方式,在实践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推进。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环境移动执法平台,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等方式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卷宗,便于监督管理,全部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制作;配套完善全过程记录装备,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数码录音笔等器材,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审核制度,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处理机制,明确法制审核时限,细化法制审核程序,2022年,对作出的22件行政处罚都进行了法制审核。
㈣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生态安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维护曾都区生态安全为主线,切实维护国家和群众根本利益。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全年行政执法工作中,全体执法人员始终秉持“特别讲政治、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充分把握敏感环境、重点企业、重点事件节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打击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共对22件环境违法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185.85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的环境违法案件1件。
㈤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调处环境信访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一个信访矛盾一套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开展问题整治,重大案件、积案分局主要领导亲自包案督办,带案下访,确保每个重点信访案件有调处方案,有化解措施,有领导面复,切实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2022年,我局接到的环境信访投诉件333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按时办结率100%,有效化解环境信访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环境执法广度有待提升。由于基层执法人员与执法装备缺失,对一些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尤其乡镇上)难以真正做到“查处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致使小作坊仍抱有侥幸心理。二是环境执法深度有待深挖。近几年生态环境方面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比较密集,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待加强。目前生态环境工作日益呈现高压态势,对基层工作人员执法效率和执法时限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和水平亟需提高,多种因素下导致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得不够主动。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清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的环保业务培训,宣传环保法规政策、解决企业环保难题、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形成全民共治共享氛围。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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