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25-04-09 17:14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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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委、政府和民政系列会议部署,勇担发展之责、激发奋进之志、凝聚前行之力,盯目标、抓重点、争一流、守底线,为加快推进“四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曾都实践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二)夯实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周周学”活动,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书本学习与实践调研、领导授课与讨论交流、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促进提升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和落实能力。

  (三)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着力破解民政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搞作秀式调研、工作过度留痕、随意派任务要材料和任务层层加码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加强重点问题攻关,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察问题、找对策,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殡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加强系统谋划,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建立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合力。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部门协调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实施“银龄行动”,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助力老龄友好型社会建设。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办好“敬老月”活动,配合做好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工作,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照护机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完成曾都区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建设,实行失能特困级集中照护。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摸清低保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底数,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补助”的原则,确保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实行集中照护。制定我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

(三)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项目。逐步扩大中心城区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试点范围,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确保老年助餐服务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达到60%。完成2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科学制定改造方案,编制资金预算,明确序时进度,按期完成任务。

(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福利院级直管,因地制宜农村福利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支持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统一运营域失能特困供养机构。推动以镇(街道)为单位,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对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连锁化运营。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完善区级智慧养老平台,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打造社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广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协议

(五)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制度,配合市民政局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确保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1级及以上落实与评定结果挂钩的补贴政策扶持。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基层政务公开。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三、兜牢兜准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好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坚持整户保障,落实单人户保障、低保渐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推进扩围增效。持续开展救助服务提升年活动,打造“社会救助流动讲堂”特色品牌,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全覆盖式培训。持续探索创新,推动“物质+服务”取得新成效。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印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推广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和“湖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救助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儿童保障和服务。完善儿童福利对象精准保障,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贯彻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适龄困难儿童免费学历教育等助学项目。加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成立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服务能力。建立流动、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责任履行全覆盖。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规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收养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流程,建立完整准确详实的收养档案。

(二)做好残疾人关爱和服务。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开展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精确认定应享未享、应退未退对象,确保应补尽补、按月足额发放。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开展曾都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60%以上

五、做优做精专项社会服务

(一)积极稳妥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按照《湖北省安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推动镇(街道)公益性公墓、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骨灰堂、集中安葬点和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满足基本需求的殡葬服务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制定曾都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稳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风文明。推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规范遗体接运管理,稳妥解决个体遗体接运司机遗留问题,加强社会治丧点和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开展集体祭扫活动,推进移风易俗。

(二)优化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规范有序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能力,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颁证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进景区,在重要日子开展婚姻登记集体活动。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持续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加强婚俗文化宣传工作

六、深化拓展社会治理机制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市民政局相关要求持续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等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编制曾都区地名保护名录。积极参与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组织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配合广水市完成曾都广水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资料移交工作,规范转化利用勘界成果。

(二)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协同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落实“三纳入”部门责任。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2024年年检工作。引导不低于10%的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对不低于5%的社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等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发布社会组织公益品牌项目不低于5个。

(三)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壮大慈善力量,推动慈善总会建设枢纽型慈善组织,规范按时换届。引导慈善组织聚焦群众关切,科学合理设置慈善项目,用好社区公益基金。利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数字公益节、中华慈善日、99 公益日等平台和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小微慈善,壮大慈善规模。开展慈善服务,支持实施“童心相随”“慈善助老”等慈善服务项目,打造慈善品牌。积极参与第二届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学雷锋纪念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点, 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活动进社区等,开展慈善服务,营造全民慈善氛围。加强慈善监管,继续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落实慈善组织年审年报、现场抽查、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

七、全面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编制全区“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好项目谋划、推进、实施工作,加强项目库调度监管。严格按照民政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体系,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深化改革、提案建议办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积极参与“清洁家园”行动,抓好机关、包保小区、包保路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民政领域权责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

    (三)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督查和隐患清单动态清零机制,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组织养老机构加密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应急能力建设。做好清明等祭扫期间安全防范和森林防火工作,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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