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推进“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⒈环境空气
2014 年我区空气环境质量质量保持良好状态,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II 级标准要求。 我区环境空气中降水的PH均值为6.39,未检出酸雨。(详见附表1、表2、表3)
年 度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优(良)天数 | 345 | 332 | 290 | 292 | 251 |
达标率 | 94.5% | 90.7% | 79.4% | 80.0% | 69% |
表1、“十二五”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表2、“十二五”期间空气环境质量指标排放年平均浓度情况
单位:毫克/立方米,吨/平方公里.公里(降尘)
年 度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二氧化硫 | 0.017 | 0.018 | 0.020 | 0.017 | 0.015 |
二氧化氮 | 0.023 | 0.022 | 0.023 | 0.018 | 0.025 |
可吸入颗粒物 | 0.096 | 0.084 | 0.097 | 0.108 | 0.103 |
降尘 | 7.44 | 7.06 | 7.13 | 7.01 | - |
表3、 “十二五”期间降水中pH值情况
年度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国标 |
酸雨天数 | 未测出 | 未测出 | 未测出 | 未测出 | 未测出 | - |
pH值均数 | 6.39 | 6.52 | 6.44 | 6.47 | 6.51 | 6-9 |
⒉水环境质量状况
⑴河流
曾都区水环境监测断面的水质保持稳定。员水王福窑断面水质为Ⅲ类;员水白云湖断面水质为Ⅲ类,员水自来水上游断面水质为Ⅲ类,府河魏家畈断面水质为Ⅲ类,所有断面均能达到Ⅲ类功能区控制目标。
⑵水库
2014年,主要对先觉庙水库进行了监测:水质为 Ⅲ类,符合Ⅲ类功能区控制目标
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先觉庙水库和员水王福窑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详见附表4)。
表4 “十二五”期间城区饮用水主要指标年平均值一览表
单位:mg/L
采样点 | 年度 | 溶解氧 | 高锰酸盐 指数 | 生化需氧量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王福窑水厂 | 2011年 | 8.1 | 4.36 | 3.39 | 0.473 | 0.105 | 0.649 |
2012年 | 8.06 | 4.23 | 3.42 | 0.55 | 0.053 | 0.771 | |
2013年 | 9.54 | 4.87 | 3.4 | 0.243 | 0.032 | 0.776 | |
2014年 | 10 | 5.21 | 2.39 | 0.215 | 0.033 | 0.513 | |
先觉庙水库 | 2011年 | 8.1 | 3.59 | 3.15 | 0.35 | 0.027 | 0.464 |
2012年 | 7.75 | 4.02 | 3.01 | 0.441 | 0.018 | 0.64 | |
2013年 | 8.89 | 4.02 | 2.69 | 0.173 | 0.023 | 0.492 | |
2014年 | 9.02 | 4.06 | 1.94 | 0.08 | 0.016 | 0.266 | |
Ⅲ类标准值 | ≥5 | ≤6 | ≤4 | ≤1 | ≤0.2(0.05) | ≤1 |
3、声环境质量现状
⑴城市环境噪声:城市市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4分贝,比上年下降0.3分贝。
⑵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城市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0分贝,比上年上升0.6分贝。(详见附表5)
表5、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
单位:分贝
年度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市区环境噪声 | 51.7 | 52.4 | 51.7 | 51.4 | 51.5 |
市区交通干线噪声 | 65.6 | 68.4 | 65.4 | 66.0 | 65.6 |
1、废水状况
2014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3507.3572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932.642万吨,占总量的83.61%,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74.7152万吨,占总量的16.39%,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为1.8000万吨,占总量的0.05%。
从行业分布来看,工业废水排放的主要行业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业、烟草制品业等。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8284.3吨,其中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13350.98吨,占排放总量的73.0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1126.37吨,占排放总量的6.16%,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3806.95吨,占排放总量的20.82%,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184.000吨,占排放总量的1.0%。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162.09吨,其中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659.04吨,占排放总量的76.73%,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25.64吨,占排放总量的5.81%。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377.41吨,占排放总量的17.46%,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32.0000吨,占排放总量的1.47%。
2、废气状况
2014年,从行业上看,工业废气排放主要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
废气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374.127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1415.412吨,占排放总量的41.95%,生活二氧化硫排放1958.715吨,占排放总量的58.05%。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14.083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375.623吨,占排放总量的73.07%,生活氮氧化物排放138.46吨,占排放总量的26.93%。
烟(粉)尘排放总量为1779.739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1223.424吨,占排放总量的68.75%,生活烟(粉)尘排放556.313吨,占排放总量的31.25%。
3、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6.2591万吨,以炉渣和冶炼废渣为主。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6.2572万吨,处置量0.0019万吨。
4、医疗废物
2014年,全区医疗废物产生量429.525吨,全部转移到有资质处置的单位进行了安全处置。
1、总量减排
2014年,完成总量减排项目9个,全部为畜禽污染治理项目,淘汰落后产能1个。
2、环境法制
2014年,全市开展环保专项集中清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50余家(次)。
3、建设项目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共审批的建设项目83个,总投资5233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49.2万元。
全区完成环保验收项目70个,项目总投资5244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49.1万元。
4、环境监察
加大了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在督促企业治污的同时,不断加大排污申报的管理力度。全区共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企业数321家。
环境监察队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到依法、全面、足额核定排污费。
5、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年初市人民政府与我区签订了《2014年度节能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5%、2.5%、1%、1%。为此,我区精心筛选制定合理计划方案,最终确定9个减排项目。经核算,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8%、2.8%、1.2%、1.5%,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⒈强化机制创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发挥环保倒逼作用,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建设项目新增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划定曾都区生态功能红线,推行“一优先五不批”项目准入机制,重点发展汽车机械、食品工业等“六大支柱产业”,限制发展列入省淘汰目录的企业和行业,我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随州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建成和普及惠及曾都大部分家庭和商家企业,大大改善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督促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关闭了1家涉重金属企业,淘汰了6条落后产能生产线,否决17个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项目,督促83个新上项目、70个建成项目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出台总量减排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素需求。
⒉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环保三级防控体系。拟请区政府调整了区环委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强化了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实行每年召开一次全区环境保护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将指标任务分别分解落实到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区环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随时跟踪问效,定期督办,掌握目标完成动态,年终组织考核,兑现奖惩。全区上下积极推进“五个转变”:防控目标由环境污染控制向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转变,防控方法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转变,防控重点由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防控领域由重工业污染防治向工业、城市、农村一体化综合防控转变,防控格局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要求,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环保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农村环保明白人制度和企业环保监督人制度,实现了环保工作全覆盖。
⒊强化生态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建设。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启动了曾都区生态区创建工作,出台了《曾都区创建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共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1个、生态镇3个、生态村9个,生态社区3个,市级生态镇(办事处)2个、生态村40个,洛阳镇龚店村党支部书记顾世国荣获2015年度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将。完成了“一湖两岸”和城区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了主城区排污管网和南郊片排污管网建设,彻底改变了南郊污水直排白云湖的现状。深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了王福窑、先觉庙城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组织划定全区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乡镇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了洛阳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⒋强化水源保护,确保城区饮用水源安全。按照市政府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牵头组织了保护城区饮用水源大行动,采取多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封堵白云湖曾都沿岸所有排污口,对306省道茶庵桥、健民桥北端桥下多年陈积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设置了醒目的环保标识和宣传牌;铲除了王福窑取水口上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网内外违规种植的蔬菜和农作物;对健民桥西端沿河的部分耕地采取了退耕措施,基本杜绝了王福窑饮用水源核心保护区内的违规行为。对位于先觉庙水库取水口对面一级保护区内的2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对王福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4家工业企业上门宣传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对健民桥附近的和平养猪场依法予以关闭。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任务。
⒌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严格落实《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随州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4-2017年)》、《随州市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随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区直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工作目标和任务。配合区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农业、质监、城管等部门开展秸秆禁烧和燃煤锅炉、餐饮油烟、建筑道路扬尘、工业废气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城区新建燃煤锅炉项目“零审批”、渣土密闭运输、限道及限时行驶、道路定期洒水、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等制度,城区3个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全时制发布随州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建立健全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淘汰燃煤锅炉12台(套)、黄标车老旧车3050台,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⒍强化环境整治,规范规模化禽畜业养殖。突出“环保知识进万家、环境整治洁万家、生态环境惠万家”实践主题,广泛参与“三万”活动和“洁美家园”大行动,送发了3000册《农村环保宣传手册》,在12个示范村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完善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机制,打造了曾都洛阳镇龚店村等一批村庄整治示范村、亮点村;全面开展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状况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摸清了底数和污染状况。推进规模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工作,划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加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技术指导,制定了《曾都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方案》和《曾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指南》,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执法监管,督促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⒎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把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放在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以人为本,突出专项治理,突出铁腕执法。在全区部署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专项治理等环保专项行动,推行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常态化,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20人次,检查企业33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90件,对30起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调处环境信访222件、人大政协议提案21件,涉放射源单位管理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成功处置了南郊化工厂爆炸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
⒏强化组织协调,健全环境联动执法机制。完善了区级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立了公、检、法、环保四部门环境执法联动衔接,做到环境刑事案件能够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建立了环保与消防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每年都组织开展了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建立了环保与水利部门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了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与随县、高新区达成了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预防处置工作协议,联合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了境内流域监界断面水质定期监测公示制度和行政首长“段长负责制”,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水环境安全;推进环境污染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组织高环境风险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污染企业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⒐强化环保宣传,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着力在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上下功夫。坚持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为载体,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格等阵地,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培养全社会尊重自然、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主流价值观。组织开展全民环保“十百千万”活动。在全区聘请10名环保监督员,组建200人环保志愿者队伍,提高环保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开展环保宣传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六进”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工作参与度,提升全民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推进“和谐舆情”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污、法治管理,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曾都。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要求,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依托,以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本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14年,“十三五”规划期限为5年,即:2016年-2020年。
——科学发展,强化保护。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等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实现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从源头预防,把环境保护贯穿于规划、建设、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环境问题与集中力量解决流域、区域、行业环境问题相结合,建立健全污染防治体系、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政府引导,协力推进。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进环境保护。
到2020年,完成“生态区”创建和“五城同创”各项工作任务。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水平上有所下降,地表水和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初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社会。
“十三五”生态和环境规划指标主要包括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环保管理能力指标等四个方面:
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4.5千克/万元(GDP)。
──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3.5千克/万元(GDP)
──氮氧化物排放量小于3.5千克/万元(GDP)
──氨氮排放量小于0.7千克/万元(GDP)。
⑵环境质量指标:
①水环境: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地表水省控断面(白云湖湖心、厥水自来水公司、洛阳魏家贩小河口)满足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大于90%。
②大气环境:
──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85%。
③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区)
④生态环境: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⑤辐射环境:
──辐射环境总体安全,不发生辐射环境事故。
⑶污染防治指标: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大于85%。
──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大于80%。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大于8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5%。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
──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5%。
⑷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全面执行环境质量、污染排放、分析方法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监察、信息、宣教能力力争达到标准化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数据有效审核率大于75%。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90%。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大于85%。
按照《随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曾都区各项任务分解、推动落实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标和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启动曾都区生态区创建工作,编制曾都区生态创建规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生态区创建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目标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按照《湖北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要求,全面完成生态区创建各项具体指标和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前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区;二是大力实施生态细胞创建工程。深化各级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生态村(镇)等绿色单元创建活动,扩大市级生态村(镇)创建覆盖面,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环保局计划命名的省(市)级生态镇、省(市)级生态村中争取应有或更多的份额;三是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开展自然生态保护与管理,积极构建生态屏障,维护曾都区域生态安全。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因地制宜地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生态功能退化,逐步恢复生态平衡,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充分总结和借鉴“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成果和经验,构建流域水污染防治控制体系。合理控制员水和劂水曾都段点沿线开发强度和规模。根据流域水环境容量和自然资源限制条件,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二是划定曾都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进一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定期组织取样监测,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公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三是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及一般保护区,对影响地下水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须符合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要求。防止地下水污染较重的企业向农村转移,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在白云湖、先觉庙水库等重点湖库,开展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采用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相结合的措施,综合整治厥水、涢水、漂水流域;四是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四个一律”管理规定的执行力;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影响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探索推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体责任制”和流域临界断面水质“段长负责制”;五是加快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与再生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防止二次污染。加快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和改造力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水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
一是制定并全面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认真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研究提出成因分析调查报告和对策建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落实。二是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在石化、有机化工、汽车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工业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三是加大城镇人口稠密区域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力度,使城镇工业区和居民区适当分离,解决城镇功能区混杂问题;四是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烟尘控制区的面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全面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五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业烟粉尘、道路建筑扬尘、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整治活动,以专项整治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及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是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水平,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要进行生态修复、改造;二是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对新建设施严格按标准进行审定,提高焚烧工艺尾气处理水平和填埋工艺的防渗和渗滤液处理水平。三是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抽查、监督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固体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积极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各种建筑废弃物与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建立废旧电子、电器的社会收集网络。要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预防和打击废旧物资非法进口,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加快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问题,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规范农药、化肥的施用,建立残膜回收利用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尽量减少大气、水污染治理对土壤的二次污染,从源头控制土壤污染。加快解矿产开采集中区域土壤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
建立全区放射性废物处置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已有核与辐射源管理、使用、存贮、处置的环境监管,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严格执行废旧源分类处置的要求。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严格执行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电磁环境布局,对电磁辐射在其立项阶段,就要对设施产生的电磁辐射场强控制目标,做出较为具体的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城市、社区、人口特别密集区、学校、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确保辐射环境安全。要重视人为活动引发的辐射污染,对工农业生产等人为活动所造成的电磁辐射的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新的危害。加强辐射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辐射事故或突发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
一是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二是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三是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清单,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推行排放、转移报告制度,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一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特别是乡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科学制定分类方法,努力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二是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布局、厂网配套、促进再生水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加快曾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遵循“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妥可靠”原则,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处理处置。三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逐步建立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模式;四是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
“十三五”期间,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环保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加大政府在环保公共投资领域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区环境保护计划总投资65070万元,重点建设五大环境保护工程。
对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搬迁关闭,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业粪污治理基础设施建设150个。7500万元。 其中申请总量减排资金3000万元,企业自筹4500万元。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先觉庙水库、王福窑)水源保护工程4000万元。
何店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3000万元。
洛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3000万元。
府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庙水库)规范化整治3000万元。
万店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3000万元。
以上工程共需投资1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资金8000万元,地方自筹8000万元。
氵厥水(曾都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000万元
涢水(曾都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000万元
何店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000万元
洛阳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500万元
府河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000万元
万店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500万元
以上工程共需投资23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资金25000万元,地方自筹18000元。
城北、万店、何店、府河、洛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7000万元
曾都工业园区废水污水综合治理 5000万元
以上工程共需投资12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资金8000万元,地方自筹4000万元。
根据全区工业污染现状,“十三五”期间,拟对下列工业污染进行治理:
合力汽车公司废气、噪声治理 450万元
湖北三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 1000万元
华丰生物废气、噪声治理 800万元
全力铸造废气、噪声治理 1800万元
正佳微生物公司废气、噪声治理 200万元
城南垃圾处理场废气、渗滤液治理 200万元
程力专汽油漆涂装治理 800万元
恒天汽车废气、噪声治理 1200万元
曾都医院煤改气治理 120万元
以上治理项目共需投资657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市专项治理资金3500万元,企业自筹3070万元。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纳入政府政绩考核。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探索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部门)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强化政府公共环保投入主体地位,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把环境保护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适时增加同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经费安排。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推动建立财政投入与银行贷款、社会资金的组合使用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以直接、间接的融资方式拓宽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研究鼓励企业废水“零排放”的政策措施,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健全完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强化环保执法机制创新,完善多部门联动和环境违法案件移办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加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等监督作用,公开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建立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巡查制度,跟踪其落实整改的过程,维护环境安全。加大对环保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除要追究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整治不力、拖而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要按《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排污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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