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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信访局
  • 发布时间:2026-06-11 16:36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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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日常文字材料以及调查研究、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信息综合与交流、业务指导、宣传工作;编发《信访情况》、《信访简报》;负责信访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征集、反馈有关人士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政工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办理文电、信函收发、档案管理、文印等工作。

(二)接访督办股

负责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性上访事件;协调地方和部门接待群众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反映群众上访活动中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动态;督办本股交由有关地方和部门办理的主要信访事项的查处落实;督办或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由区委、区政府办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交办机关或领导同志报告处理结果。对重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办,或发函交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并进行督办。

(三)网络与办信股

负责处理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处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和区信访局的来信,以及中央、省、市和有关部门转交区委、区政府处理的信件;安排专人办理群众写给区委、区政府处理的信件,向领导呈报并按领导同志的意见交办、查办重点来信案件;综合反映普遍性的问题,及时上报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对重点批评建议进行筛选论证,报领导批阅后按领导同志的意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落实。

(四)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接收、审查、承办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复核申请,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制度;负责全区信访复查复核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复查复核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和档案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职能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区委、区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以及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普遍性问题和涉及政策性的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六)协调处理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处理异常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

(七)负责制定全区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区委、区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  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九)贯彻落实曾都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意见。

(十)负责处理群众在网上反映的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省上访的接访劝退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晓辉

联系电话:0722-3062294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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