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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发布时间:2023-06-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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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群团、保密、信访、后勤服务与保障、舆情应对、政务公开、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统战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计财务与建设股。组织编制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区投资计划建议;对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核和报批;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承担部门财务管理;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区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指导水利工程施工和验收;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水政水资源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管理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系统水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水源规划。

(四)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拟订全区农村水利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大中型排灌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负责国家和省、市、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五)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库移民股。组织水库防汛、河道防汛、城市防洪等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监督水城空间行洪障碍的清除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防汛备汛检查,以及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源调度,组织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协调水利行业防恐怖行动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水旱灾害防御。承担全区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水库注册登记、蓄水鉴定、大坝安全鉴定、水库降等及报废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维修养护和划界确权工作;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治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内设河湖长制工作股。

三、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随州市曾都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随州市曾都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河湖、中小河流及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依法保护河道、水域、岸线、堤防、防浪林和防护林。负责组织河道堤防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内长江流域及重要支流堤防的防洪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防汛工作。

负责人:肖能武

办公电话:0722-3820178

办公地点:曾都区南郊和平村5组

(二)随州市曾都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挂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域内受监督的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重要隐蔽工程及主要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质量评价签证意见。负责本区域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的普查,预防,治理工作;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及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实施白蚁防治;为中、小型水库白蚁防治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

负责人:狄明金

办公室电话:0722-3227061

办公地址:曾都区南郊和平村5组

(三)随州市曾都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4人。

主要职责:负责发放国家大中型水库农村原迁移民资金工作。负责国家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外迁移民安置和生产生活发展工作。

负责人:王世朝

办公室电话:0722-3316901

办公地址:白云湖西堤118号

(四)随州市曾都区水政监察大队(挂曾都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规章;保护有关水利设施的安全;对水事活动、水土保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负责水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负责人姓名:罗泽林

办公电话:0722-3228886

办公地点:曾都区玉石街6号

(五)随州市曾都区两河口水库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防汛、灌溉、生活供水等职能;贯彻执行有关水库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处理、传递水情和水库运用等信息,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

负责人:武华村

办公电话:0722-4612276

办公地点:曾都区万店镇红石岗村九组

(六)随州市曾都区白果河水库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防汛、灌溉、生活供水等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养护修理工作;负责水文观测、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甫军

办公电话:0722-4890043

办公地点:曾都区何店镇王店村四组

(七)随州市曾都区桃园河水库管理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防汛、灌溉、生活供水等职能;贯彻执行有关水库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处理、传递水情和水库运用等信息,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

负责人:黄科

办公电话:0722-4802283

办公地址:曾都区桃园河水库位于洛阳镇桃园路47号

(八)1.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2名。

负责人:杨早权

办公电话:0722-4896169

办公地址:曾都区何店镇中兴大道31号

2.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洛阳水利管理站,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2名。

负责人:孙康泰

办公电话:0722-4802260

办公地址:曾都区洛阳镇洛云路12号

3.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2名;

负责人:孔祥德

办公电话:0722-4551130

办公地址:曾都区府河镇骆家河街道158号

4.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万店水利管理站,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2名。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负责当地农村基层水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基层水事矛盾纠纷。

负责人:王成伟

办公电话:0722-4613575

办公地址:曾都区万店镇新街356号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庞金强

办公电话:0722-3820288

办公地点:白云湖西堤11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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