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因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材料堆场临时用地,需要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淅河镇幸福村(居)委会土地0.407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建设用地0.407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使用期限2026年3月24日至2028年3月23日。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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