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曾[2023]301号)曾[2023]301号 2023/3/9
经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曾G(2020)1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69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裕民大道与北外环路交汇处西南角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33693.70 | 四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9023BA0017 | ||
起始价: | 86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 到 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0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曾G(2020)12号 号地块: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1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曾G(2020)12号地块“标准地”控制指标
序号 控制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单位能耗(吨标煤/万元) ≤0.12
2 投资强度(万元/亩) ≥100
3 亩平税收指标(万元/亩) ≥6
4 规划容积率 ≥1.0
5 规划建筑密度 ≥40%
6 规划建筑面积 ≥33700平方米
7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地块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㵐水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及“4a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5)土壤:土壤质量应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8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若有二甲苯、VOCs(以非甲烷现总烃计)等外排,参照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表1中的标准要求。(2)废水:本地块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水质,同时满足受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受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㵐水河。(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2013年修正)。
9 消防 先建后验
10 建筑工程许可 先建后验
11 建筑工程质量 先建后验
12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不能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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