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2024〕56号)及《曾都区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过项目申报、主体遴选、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一系列严格流程,现确定以下主体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现将资金拟奖补情况公示如下:
1.随州市曾都区秦氏种养殖家庭农场
粮油作物种植面积:1160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5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4.48%
拟补助金额:11.6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2.随州市燎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粮油作物种植面积:978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4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3.98%
拟补助金额:9.78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本项目资金拨付依据《曾都区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补助标准及实施流程,经过专家组测产验收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根据各主体实际采用的主推技术、投入成本、播种面积及单产提升幅度,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补助金额。
公示时间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7223223669
随州市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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