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都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培训基地认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4 11:16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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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认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二)具备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和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有较强的影响力或者辐射带动能力,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开展培训的经验和良好信誉。

(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

(五)培训场所和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六)愿意在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指导下,积极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

二、认定培训基地:

(一)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曾都区分校

(二)曾都区畜牧兽医特产技术学校

如有疑问,请致电曾都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股。联系电话:0722-3222799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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