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项目资金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06 08:0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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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中央衔接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农[2022]31号)文件精神,下达2022年衔接资金用于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180万元,并要求先行预拨到各新型经营主体,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2022年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审核后,再与各地进行清算。经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商定,结合省文件要求,第一批先行拨付100万元。后期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审定并下达余下贴息资金后再行拨付。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沿河大道226号

邮  编:441300

联系人:陈仙仙

电  话:0722-3220319

    附: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第一批拨付明细表

                             2022年6月6日


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项目资金第一批拨付明细表

龙头企业名称

预拨金额(万元)

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

51

湖北香思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

随州市晖宏兴布业有限责任公司

9

湖北神农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

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湖北大自然米业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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