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 发布时间:2023-12-08 16:41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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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区住建局紧盯农村低收入群体“两不愁三保障”重要指标,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核心,深入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抓实开展驻村帮扶。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为切实保障我区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精神,我局把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和低保边缘家庭和低保边缘户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范围。一是精准核查。年初,组织各地全面摸排,对各地摸排的疑似危房、无房户区住建局逐户进行人员身份及住房情况核查,确保纳入危改人员精准、住房情况真实。二是严把“五关”。工作推进过程中,实行“五严”措施,即严把程序关、严把“六类人员”危改C、D级房屋的核定关、严把质量关、严把监督验收关和严把户档资料关。从危改的程序、人员资格认定、危房类别鉴定、建房的质量和安全、建房过程中监管验收和规范户档资料等方面严格规范,健全制度,长期坚持。三是分级补助。出台《关于做好曾都区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危改补助标准不降低,保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对不同贫困程度和危房改造类型实行分类分级补助,避免农户因建房返贫四是严格验收。对改造后的房屋,区住建局逐户进行验收,对房屋安全隐患消除彻底、改造质量合格的,下发住房安全有保障通知书和危改补助资金;未通过验收的房屋,督促属地和农户做好整改工作,通过验收后再下发危改补助资金五是及时拨付。严格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的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完工后,现场验收1个月内,及时足额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农户委托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单位,确保资金及时、快捷拨付到户。

今年以来,全区共申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的C、D级危房改造计划114,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拨付危改资金352.5万元。

二、农村房屋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赋能美丽乡村建设。联合随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举办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班,以提高乡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规范农村建设行为和施工操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工匠技术水平。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统一颁发《湖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合格证》,并由住建部门统一规范管理促进乡村建设工匠从零散管理规范管理转变,已有65名建筑工匠取得培训合格证,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期培训,预计培训工匠60二是严格农房建设审批流程,提升乡村建设风貌。联合区财政局、区自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全面开展农房设计与风貌管控,统一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全方位落实现场管理,力争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农房实现“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2023年新建农房217栋,均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占比达到100%,其中有设计方案14户(洛阳小岭冲村10户,九口堰村4户);采用曾都区农房建设图集203户。三是加强农房建设监督指导,保障农村建房安全。建立“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房建设管理和风貌管控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通过不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危改工程安全可靠,质量优良。

三、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住建、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制度,区住建局定期与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对接更新动态调整后的6类重点对象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各地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和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名单,及时反馈给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做到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二是落实检查排查,不留监管死角。制定《关于做好曾都区农村低收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随机抽查”的动态监测机制,每年4月和11月前后,督促各地对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名册,全面排查住房安全状况,排查情况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区住建局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对各地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进行随机巡查,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不漏一户。今年,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巡查7次(村级巡查两次、部门抽查5次)。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解决问题。通过在镇村公示栏公示农村危房改造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农户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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