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首义口袋公园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18 11:03
  • 信息来源: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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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政征预发〔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总面积为0.7722公顷(耕地0.7722公顷),均为集体所有土地。具体范围以该批次勘测定界图标定范围和技术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理由

随州市曾都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首义口袋公园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配套沿河大道沿线景观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曾都区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3月15日起,由曾都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3月15日起,曾都区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曾都经济开发区首义社区,并已在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engdu.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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