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批准书
  • 发布时间:2024-03-13 09:42
  • 信息来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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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2号

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白云湖弃砂综合利用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单位临时占用曾都区城南新区管委会永久村、淅河镇长岭村(土地17.2239公顷。其中:农用地16.6594公顷耕地5.9944公顷,园地\公顷,林地3.1882公顷,其他农用地7.4768公顷);建设用地0.5645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使用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要求,临时用地期满后必须按规定恢复耕种,需延期使用的按程序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期满不归还又不办理延期使用土地手续的诊将依法严肃查处。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相关工作。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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