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规定,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永利采石场等4家矿山企业采矿权到期后不符合矿业权延续条件,现对该4宗采矿权予以公告注销。(采矿权注销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告时间为30个工作日。请采矿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向我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告期满未提交规范性材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非申请注销采矿权。采矿权注销后,原采矿权人仍须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联系电话:0722-3230704
特此公告。
附件:采矿权注销名单
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采矿权注销名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许可证号 | 矿种 |
1 | 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永利采石场 | C4213002016057130141937 | 建筑用辉绿岩 |
2 | 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饶家畈钦泉采石场 | C4213022016057130142149 | 建筑用辉绿岩 |
3 | 随州市天佑建材有限公司 | C4213022009057130014459 | 建筑用辉绿岩 |
4 | 随州市曾都区桂华碎石厂 | C4213022011107120118882 | 建筑用辉绿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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