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升级,新增“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功能。自2025年9月8日起,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需要,按要求在交易平台上提前公示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027-86620935联系技术支持。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操作指南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9月8日
附件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
操作指南
一、标段(包)信息页面调整
在交易平台【招标项目】菜单下“标段(包)信息”页面新增“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是否提前公示”字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信息备案时可选择“是”或“否”。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若选择“是”,则该标段需在“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发布后的 3 个工作日后方可进行场地预约以及正式发布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文件,发布当日不纳入3个工作日的计算时限。
2.房建市政项目在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是否提前公示”选择“否”时,系统将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填写不提前公示的理由,并在附件信息中上传“招标文件(资审文件)不提前公示说明”(支持.doc、.docx、.txt 等多种格式)。
二、新增【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菜单
在【招标项目】菜单下方新增【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菜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可对标段信息页面中“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是否提前公示”选为“是”的标段进行“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的发布。发布无需审核,提交后自动备案通过并发布至交易平台网站对应栏目。
三、交易平台网站调整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招标计划】右侧新增【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栏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提前公示信息将自动推送至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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