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程招投标交易流程
1、具备初步设计、规划、土地、资金、图审、技术资料、预算、基建小组等前期手续;
2、招标项目登记(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资料);
3、招标方案(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资料);
4、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5、发(售)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得收费) ;
6、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7、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评审、发布预审结果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适合资格预审);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9、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资格后审);
10、业主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11、发布评标结果公示;
1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3、信息服务费缴纳;
14、发出中标通知书;
15、上传工程施工合同。
二、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人向采购股递交采购计划函并签订采购委托协议。
2、采购人向采购股递交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3、采购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在采购文件上加盖公章。
4、采购股将采购公告报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信息发布人发布采购公告。
5、供应商按采购公告的相关要求在采购股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6、采购股按法定程序组织评标工作,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股进行验收。
9、采购项目资料归档。
三、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1、国资局批复;
2、登记受理;
3、发布公告。
四、土地项目交易流程
1、政府批文;
2、登记受理
3、拍卖;
4、发布公告;
5、现场成交,交易完成。
五、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办理。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以及需要延期办结的,承办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和理由,同时做出承诺,限时办结。
七、收费依据
鄂价工服【2017】61号。
八、联系电话
业务受理股:0722-3325688 工程招投标股:0722-3325167
政府采购股:0722-3325097 见证服务股: 0722-3325155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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