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14 09:02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受委托,我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汉东路171号自东向西第1-13间两层房屋一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

随州市汉东路171号

(自东向西)

建筑面积

(约㎡)

年租金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第1间

66.02

2.91

1

2

第2间

66.02

2.91

1

3

第3间

66.02

2.91

1

4

第4间

66.02

2.91

1

5

第5间

66.02

2.91

1

6

第6间

66.02

2.91

1

7

第7间

66.02

2.91

1

8

第8-10间和2楼整层

1045.32

22.66

7

9

第11间

66.02

2.91

1

10

第12-13间

121.04

5.82

2

二、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在标的所在地内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现场查验。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登记须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并于2023年11月20日17:00时前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7780401040003879  开户行:农行随州烈山支行)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提示:

1、依房屋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招租,由承租人自行装饰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充抵租金,买受人(承租人)应于成交后七日内向拍卖人结清一年的房屋租赁金。其它相关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多个标的分别招租,竞买多个标的的需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清退原承租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人应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须通过实名认证),然后在“拍卖公告”栏中搜索“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找到对应标的点击报名。我公司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卖标的的竞买授权。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详尽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等内容,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同意且完全遵守相关约定,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白云湖东堤39-1号

联系方式:0722-3264176  李先生

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