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BCW-20204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8-34标段) 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农 【20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95%和5% ,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程巍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址位于曾都区;
建设规模:整个建设项目建设任务1.37万亩, 共1901.28万元。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整修塘堰、新建、维修小型拦河坝、新建泵站、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新建、维修机耕路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8-34标段)共划分17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名称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第18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龚家棚村、六草屋村建设项目124.55万元;
第19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龚家棚村、新春村建设项目100万元;
第20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龚家棚村、新春村建设项目123.81万元;
第21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谌家岭村建设项目120.42万元;
第22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谌家岭村建设项目124.45万元;
第23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珠宝山村建设项目120.12万元;
第24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胡家河村建设项目125.13万元;
第25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钰山村建设项目99.15万元;
第26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段家岗村建设项目105.40万元;
第27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段家岗村建设项目95.83万元;
第28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钰山村、龚家棚村建设项目98.55万元;
第29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段家岗村建设项目98.80万元;
第30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高庙村建设项目128.74万元;
第31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泉水寺村建设项目109.71万元;
第32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泉水寺村建设项目104.32万元;
第33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凉亭村、毛家棚村、双寺村、黄畈村建设项目101.77万元;
第34标段: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胡家河村、泉水寺村、槐东村、高庙村建设项目120.53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有效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4 申请人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并提供截图证明;(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 申请人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必须是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单位并提供截图证明;申请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对应的B、C证),且在有效期内;
3.6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2020年8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7申请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且被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8、2019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成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12个月)。
3.9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类似业绩:近三年(从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10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申请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均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行为。
3.11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截图证明。
3.1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截图证明。
3.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截图证明。
3.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5各申请人只允许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如果申请人对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标段至17标段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不得对本招标项目第18标段至34标段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对本项目所有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标段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标段。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7、2018、2019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拟派人员2020年8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⑤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及身份证;⑦类似业绩证明为近三年(从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⑧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黑名单截图加盖资格预审申请人公章。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所需提供的内容不得缺失或弄虚作假,否则代理公司不接受其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7.1申请人在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承诺保证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zengdu.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722-3222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程巍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蒙
2020年11月24日
备注: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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