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17 15:05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招标编号:HBZS-2020-GK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曾都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农2020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955 ,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曾都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址位于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曾都区万店镇红石岗村、府河镇姜家庙村;
  建设规模:整个建设项目建设任务 3100 亩,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塘堰、衬砌明渠(沟)、渠系建筑物、改造田间道路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名称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1标段:曾都区2020年万店镇石桥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合同估算价约69.42万元;
  2标段:曾都区2020年万店镇红石岗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11.08万元;
  3标段:曾都区2020年府河镇姜家庙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49.95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除外),同时取得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且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库登记备案的单位,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或在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报名。
  3.3、报名单位拟派的参与项目人员必须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单位机构信用登记库备案信息相符合且无在建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身份证件有效,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20年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具有与资质对应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押证管理或限制投标情形,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有注册本单位的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承诺如中标不得随意更换;
  3.4、不接受联合体和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3.5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况良好;
  3.6、投标申请人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9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7、投标申请人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而被限制投标、承诺不转包不分包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
  3.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3.9、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共组织了万店镇石桥村、万店镇红石岗村、、府河镇姜家庙村3个项目的招标,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任意1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对所有项目的投标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3.11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建造师)配戴口罩及纸质彩色打印健康码于20201118日至20201124(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项目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配戴口罩及纸质彩色打印健康码到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720182019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税票或缴税银行进账单),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的资料;⑤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五大员;⑦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文件中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2 10 900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并配戴口罩及纸质彩色打印健康码。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配戴口罩及纸质彩色打印健康码。

5.2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zengdu.gov.cn/) “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人:吴主任             话:0722-3222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404室 

人:敖舒       

话:0722-3266916    

期:2020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