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食品小区、园林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随曾发改发[2019]191号、19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带涢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曾都区东城。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食品小区、园林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铺装、室外照明、室外弱电管网预埋、雨污水管网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315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其他: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原件等);
3.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官方暂停或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以来无官方围标串标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记录;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出具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以后);⑤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无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经理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在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五楼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⑦企业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资料、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20年度任一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及劳动合同;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⑨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5.2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承诺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zengdu.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曾都区东城办事处带涢阁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操朝阳
电话:0722-7079043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耿随萍
传真电话:0722-3323211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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