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第一中学1号学生公寓改扩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随州市南郊办事处柳树淌村三组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改扩建学生公寓1幢,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526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8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交底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1.4申请人近五年(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设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等及其他证明文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五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资格预审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六大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⑦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并提供社保网络查询途径)及劳动合同,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⑧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⑩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5.2 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http://www.zengdu.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第一中学
联系人: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明珠路上城明珠小区1楼218A
联 系 人:李工
邮政编码: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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