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璟园小区室外市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名称)经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曾发改发(2017)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璟园小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璟园小区路面硬化刷黑约11504.4平方米,雨水管网约3197米,污水管网约5084米,其中雨污水管网最大管径为800M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876.24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6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交底(若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其他: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或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1.4 申请人近五年(2015年05月至2020年05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市政综合工程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原件等文件。
3.1.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
3.1.6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申请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均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行为。
3.2本次共组织了“随州市曾投璟园小区室外附属工程(园林景观)”、“璟园小区室外市政道路管网工程”和“璟园小区地下室底板地面工程”3个项目的招标,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申请,否则对其多于1个项目所有的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市政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附缴纳社保经办人联系电话以备招标人核查);⑦企业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⑧缴纳的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企业纳税证明⑨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⑩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所需提供的内容不得缺失,否则代理公司不接受其报名。
6.2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承诺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曾都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zengdu.gov.cn/zwgk/fdzdgknr/zfwj/)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磊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丽
邮政编码:441300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