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何店镇金花岭、北郊办事处烽火山、南郊办事处邓家老湾9-16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农 【20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95%和5% ,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何店镇金花岭、北郊办事处烽火山、南郊办事处邓家老湾9-16标段)地址位于曾都区何店镇金花岭、北郊办事处烽火山、南郊办事处邓家老湾村、长岭岗村、苏家寺村;
建设规模:整个建设项目建设任务 7600 亩,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改造渠系、新建改造小型水源工程、改造田间道路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北郊办事处烽火山村、南郊办事处苏家寺村)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名称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第11标段:曾都区北郊办事处烽火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01.09万元;
第15标段:曾都区南郊办事处邓家老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估算价约96.19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第 11和15标段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有效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3.4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7、2018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成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12个月)。
3.6投标申请人第 11和15标段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9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7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申请人及其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均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行为。
3.8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对通过曾都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1标段至16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对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对本项目所有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标段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标段。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6、2017、2018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拟派人员2019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⑤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⑦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所有截图须附带查询网址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⑧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所需提供的内容不得缺失或弄虚作假,否则代理公司不接受其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7.1申请人在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承诺保证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engdu.gov.cn/zhanqun/index.php/ztbglzx/index)上发布。
凡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配戴口罩并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否则将被拒绝,请各资格预审申请人做好投标安全防疫准备工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沿河大道226号 地址: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二单元203
邮 编: 441300 邮编:441300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人 :贺工
电话: 0722-3222099 电话:0722-76026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92585580@qq.com
2020年4月12日
备注: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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