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洛阳镇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洛阳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社区建设等各项社会事务。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编制洛阳镇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监督检查镇内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情况,确保洛阳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设有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及相应的群团组织。
三、人员构成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33人,合计人6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522.4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86.94万元,同比增加35.49万元,同比增长7.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7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22.4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86.94万元,同比增加35.49万元,同比增长7.29%)。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95.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1.9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8.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57.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5.0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增加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78万元,比去年增长17.84,项目支出0万元,比去年增长0。增长原因单位人员增资。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2.4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5.49万元,增长7.2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5695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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