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参与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农村基层水利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协调基础矛盾纠纷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核定编制数2个,2021年底实有在编人数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77.36万元(上年收入总56.52万元,同比增加20.84万元,同比增加36.87 %,原因为人员增加和项目力度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77.3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6.52万元,同比增加20.84万元,同增加36.87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71.8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1.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7.04万、津贴补贴2.40万、奖金3.0万、绩效工资3.86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9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万、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 住房公积金1.68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04万、打印费0.04万、水费0.04万、电费0.04万、邮电费0.02万、 差旅费0.06万、维修(护)费0.04万、委托业务费0.04万、工会经费0.04万、福利费0.0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53.6万元。(主要是水利设施建设、管护 ,其中: 水利设施建设50万、管护3.6万)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4万元,同比增加38.79%,项目支出增加19万元,同比增加73.0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正常调资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乡镇水利设施的投入和管护力度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6万元,比去年预算22.42万元增加1.34万元,同比增加5.98%,其中:基本支出42.36万元,比去年预算30.52万元增加11.84万元,同比增加38.7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正常调资。项目支出35万元,比去年预算26万元增加19万元,同比增加73.07%,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乡镇水利设施的投入和管护力度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 2022 年度运行经费支出 0.42万元,比去年0.4万元增加0.02万元,增加5%,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0.04万、打印费0.04万、水费0.04万、电费0.04万、邮电费0.02万、 差旅费0.06万、维修(护)费0.04万、委托业务费0.04万、工会经费0.04万、福利费0.0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无政府购买。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 0%,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无部门整体绩效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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