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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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老干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股等5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行政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1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收入总计991.0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58.85万元,同比增加432.2万元,同比增长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出总计991.0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58.85万元,同比增加432.2万元,同比增长7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991.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0.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85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增加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8.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2020年预算。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5万元,比去年增长34.18,项目支出773万元,比去年增长416.02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增人增资及上级专项转移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2.98万元,同比减少80.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1万元,同比减少3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因局机关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预算收支。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收支。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5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3万元、水费0.8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 交通费3.3万元、其他 商品有服务支出2.3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3.95万元,减少2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预算收支。2020年机关实有在职人员12人,比去年减少6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965.46平方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6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2个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2020年
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老干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股等5个股室。
  2、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区城建档案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分局等6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行政在职人员5名、事业在编人员29名、聘用人员18名,退休人员16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1、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计1556.18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总计1122.72万元,同比增加433.46万元,同比增加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7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收入总计991.0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58.85万元,同比增加432.2万元,同比增长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1、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单位预算支出总计1556.1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122.72万元,同比增加433.46万元,同比增长27.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1556.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978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增加43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1.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预算内拨款,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2020年预算。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支出总计991.0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58.85万元,同比增加432.2万元,同比增长7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991.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0.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85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增加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98.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2020年预算。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56万元,比去年增长105.24,项目支出946万元,比去年增长302.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预算内拨款,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5万元,比去年增长34.18,项目支出773万元,比去年增长416.02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增人增资及上级专项转移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二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2.98万元,同比减少80.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本系统保留公务用车4辆,因预算系统原因,预算公开表未显示车辆运行维护费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本系统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2020年度预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1万元,同比减少3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因局机关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预算收支。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32.2万元,主要为曾都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8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83万元、咨询费0.28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0.4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福利费3.34万元、其他交通费3.3万元、其他商品有服务支出2.43万元,
另外,下属共有6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52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7.32万元,增长1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6个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965.46平方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6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2个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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