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司法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9-01-14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司法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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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司法局机关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规定设置,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规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政治处、社区矫正局等内设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机关定编12个,(含机关工勤编制1个),实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政法编制8人,其他编制人员4人。局机关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86.17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08.42万元,同比减少122.25万元,同比减少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7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486.17万元(上年支出总计608.42万元,同比减少122.25万元,同比减少20%)。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422.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63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8.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12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6.87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减人减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关服务维修等项目经费不再纳入预算,减少了约13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3万元,比去年减少22.52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67.13万元,比去年增长38%。增长原因为司法系统进行信息化建设。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7.7%,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工作需要,与监狱及其他地区的社区矫正机关工作联系增多,接待任务增加。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1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1.44万元,减少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12人,比去年减少了4人,导致各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与上年采购预算相比,增加60万元,主要为增加房屋改建工程建设,增加比例8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85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0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8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8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司法行政系统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曾都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规定设置,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开展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规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政治处、社区矫正局等内设科室;镇办管委会下设10个司法所;设二级单位一个即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共有编制27个,其中局机关定编12个,(含机关工勤编制1个),实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政法编制8人,其他编制人员4人;镇办管委会司法所编制11个,实有人员11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4个,实有人员4人。局机关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689.97万元(上年收入总计747.53万元,同比减少57.56万元,同比减少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9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89.97万元(上年支出总计747.53万元,同比减少57.56万元,同比减少7.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590.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3.5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5.2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8.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5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6.8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减少了约130万,主要是2019年预算单位不再有维修项目。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3万元,比去年增长5.28万,项目支出267.13万元,比去年增长112.13万。增长原因是新增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法律援助事业运行项目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0.64万元,同比增长9%,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与监狱等政法单位联系增多。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2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8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9.84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28人,比去年减少2人,导致各项开支减少。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6.08万元,增长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1人,各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95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0个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8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8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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