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招商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9-01-14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招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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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全区外来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协调矛盾纠纷,检查有关投资协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谊活动。
(二)对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三)负责接待外来投资者来访与咨询;负责重大招商活动及引资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制订全区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区的重大外事工作、涉侨、旅游活动和港澳事务。
(五)承办区领导出访及邀请外国地方官员来访报批事宜;协助办理各类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六)负责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外宾和港澳地区来本区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和接待活动。
(七)指导和管理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八)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区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等工作;承办本区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区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十)负责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全区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区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曾都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外事、侨务、引智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及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及开发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加快地方旅游业发展的规定和措施,指导全区的旅游工作。
(十四)督导、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核认证;负责组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拟定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各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驻村扶贫、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报送、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机要保密、政务网站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局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招商引资科
负责对外招商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与外界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开拓招商引资新渠道;收集、整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招商项目库和海内外客户档案;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搞好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编发《招商引资简讯》。
(三)外事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外事、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指导协调各地和区直部门开展外事、引智和港澳工作;负责会审全区重要涉外报道,管理外国记者来曾都采访工作;负责承办全区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曾都的报批事宜;负责友好交往、友好城市工作等事项;负责编制全区引进外国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和全区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培训、研修工作;
(四)侨务科
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区侨联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华侨、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区侨务扶贫工作;负责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的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相关工作;负责我区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工作;负责我区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侨眷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接待工作,推动华侨华人与我区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和交流;负责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承担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五)引智科
负责归口管理全区聘请外国经济技术、文教专家;拟定全区引进外国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在曾都工作、生活上的有关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为全区大型对外经贸、科技、金融活动服务。
(六)旅游管理科
拟定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和促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推动旅游产业体系和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旅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调查和旅游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组织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策划、开发、包装;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宣传全区旅游业;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国际国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交流及联络接待工作;策划、制作曾都旅游宣传品;负责对外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假日旅游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对全区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管理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导游员的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旅游公共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和实施;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三、      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外事侨务旅游局专职副局长1名,侨联专职副主席1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146.3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19.40万元,同比减少73.07万元,同比减少3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46.3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19.40万元,同比减少73.07万元,同比减少33.3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5.54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5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9.18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92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23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发展现代服业及农家乐旅游办公经费、招商旅游推介费、侨联工作经费。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2.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各项费用由曾都区财政统一支配,没有纳入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指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由曾都区财政直接拨款,所以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预算项目经费减少了82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3万元,比去年增加25.93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比去年减少27万元。基本支出增长原因是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各项费用由曾都区财政统一支配,没有纳入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指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由曾都区财政直接拨款,所以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9年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33.3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 
曾都区招商局无公务用车运行预算,无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加了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增加2名公务员(调入一人招考一名)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公务接待费增加。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2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7.92万元,增长46%,略有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8人,比去年增加了2人,导致各项开支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办公,运行经费统一调配使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和旅游工作、侨联工作的各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曾都区招商引资、旅游工作,为外商来曾都投资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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