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级与镇级、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目调整及减免。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八)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区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财政局机关2021年预算编制数据包含财政局机关内设的16个科室: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和文化科股、社会保障股、产业发展股、农业股、监督股、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局统筹办、局工会。
曾都区财政局机关人员编制共18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813.3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475.56万元,同比增加337.80万元,同比增长2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3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813.3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475.56万元,同比增加337.80万元,同比增长22.8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67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21.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类)20.00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41.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05.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9.5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436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加33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8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6万元,比去年362.56万元增加14.80万元,增长4.08%,项目支出614.00万元,比去年408.00万元增加206.00万元,增长50.49%。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曾都区财政局机关公用经费22.5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99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0.5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福利费1.7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55万元、其他费用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8.02万元减少5.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1038.00万元,同比增加778.00万元,同比增长299.2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万元、工程预算630万元、服务预算17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纳入政府采购明细增多。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4443.34平方米;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9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同比减少4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支出,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同比减少42%,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支出,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第三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级与镇级、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会同税务部门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目调整及减免。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区级和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区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师事务所和区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财政预算编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和使用的科学、高效。参考政策性、经济性和管理性因素变化情况,提出收入预算草案初步意见;组织实施区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及支出政策,统一设计预算报表,统一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审核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草案并提出初审意见;建立和维护财政备选项目库,审核各部门3-5年中长期项目发展计划、年度项目备选草案和政府采购预算草案并提出初审意见;审核部门预算执行中部门(单位)个人经费、正常公用经费预算的调整,办理年度预算追加(减)事项;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影响预算编制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了解,提出解决意见;负责采集、汇总、整理区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建立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组织全区预算编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及预算编审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培训;研究分析部门预算数据,提出改进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区直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预算定额、预算支出等政策性咨询服务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六)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预算编制数据包含区财政局机关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会计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国资管理中心、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心、政务信息中心等九个二级单位。
人员编制共104人,其中在职人员90人、退休人员87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3834.2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000.14万元,同比增加834.15万元,同比增长27.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8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3834.2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000.14万元,同比增加834.15万元,同比增长27.80%)。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7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7.8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84.8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1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南水北调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其他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类)20.00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121.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67.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5.0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985.4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加83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和财政投资评审专项经费的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89万元,比去年1624.88万元增加224.01万元,增长13.79%,项目支出875.00万元,比去年606.00万元增加269.00万元,增长44.39%。增长原因主要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和财政投资评审专项经费的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曾都区财政局(汇总)公用经费176.51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4.25万元、邮电费2.32万元、差旅费9.78万元、会议费1.33万元、福利费1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9.01万元、其他费用3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36.14万元增加40.37万元,增长29.65%。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印刷费、水电费和差旅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1086.50万元,同比增加826.50万元,同比增长317.8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万元、工程预算630万元、服务预算221.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纳入政府采购明细增多。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4443.34平方米;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4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同比减少23.5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支出,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公务接待费2.44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同比减少23.5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支出,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
第三部分 曾都区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