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0〕6号)、《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的通知》(鄂市监注[2020]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若干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0〕7号)要求,规范政府购买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规定,特制定《随州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0年7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由政府提供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
二、免费印章的类型及数量
免费印章的种类为:企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共计3枚,企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为牛角材质,发票专用章为光敏印章。新开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3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三、工作流程
(一)免费申请,新开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公安部门印章备案系统目录中自行选择印章刻制企业,申请刻制公章。
(二)刻制印章,新开办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后,印章刻制企业按照规定材质,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交付。
(三)费用结算,印章刻制费用为:公章和财务章牛角材质按80元/个计费,发票专用章光敏印章按60元/个计费,全套共计220元。实行每季度结算,印章刻制企业每季度凭新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备案材料,向公安、财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公安机关在湖北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对后,财政局审核拨付刻制费用。营业执照上登记机关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到市财政局申请刻制费用,登记机关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到相应县、市、区财政局申请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审核。公安部门通过湖北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印章刻制企业申报的印章备案和刻制数量进行审核确认,财政局审核拨付刻制费用。
(二)公开透明。印章刻制企业要按时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并实时网上备案,保证印章质量。市公安局、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自愿开展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企业名单,不得违规向新开办企业推荐任何印章刻制企业。印章刻制企业不得收取印章新开办企业三枚印章刻制费用,违规收取费用的,将从随州市印章刻制企业一览表上删除,取消其申报印章刻制费用资格。
(三)经费保障。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费用由财政局承担。
(四)加强宣传。各级政务服务、公安、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市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便利化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随公通[2020]5号文件从8月15日起作废,三枚印章的刻制费用仍有相应财政负担。
附件:1、随州市印章刻制企业一览表
2、随州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材料清单
3、公章刻制申请书
4、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申请表
随州市公安局 随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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