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发布日期:2025-02-17 09:3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安局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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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1、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2、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3、具备安装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经公安部检测和评估合格)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
4、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印章刻制设备,刻制的印章符合公安部有关标准;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
6、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规章制度健全;
7、法人及从业人员无制贩假证或相关违法犯罪史。

提供材料:

1、《湖北省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公章刻制业)》(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从业人员及安保人员花名册;
4、主要生产、制章设备及型号清单;
5、验证登记、印章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治安管理制度;
6、安装使用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承诺书;
7、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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