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户籍地公安窗口办理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申请“跨省通办”的: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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