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 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军人)
  • 发布日期:2024-06-11 10:3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安局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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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向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代为申请。




申报材料:

1.《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必须)

2.部队公函(必须)

3.申请数据包(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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