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 发布日期:2025-02-10 09:4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安局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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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非婚生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登记户口。

注:申请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必须)

2.居民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4.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5.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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