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 农村家庭户分户
  • 发布日期:2025-02-10 09:54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安局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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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因结婚、离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的,可向公安机关申报分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分户登记类)》(湖北公安政务平台下载)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必须)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必须)

6.村委会证明。 注:农村可以在原址分户。(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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