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在乡村实际居住生活的,经拟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一)投靠配偶,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配偶或配偶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户籍父母,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其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三)因结婚迁出户口后离婚的妇女,且无固定收入、无稳定住所导致生活无着落的人员投靠农村户籍父母,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四)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或者就业后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导致失业的未婚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回入学前原籍农村(户口所在地),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为父母所有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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