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身份怎么认定
  • 发布日期:2025-11-12 15:25
  • 信息来源: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辑:曾都区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依据《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予、继承、拆迁或者征收补偿等情形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认定为物业服务关系中的业主。

业主身份的确定,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以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