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本级参保人员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肺结核等需在门诊长期治疗的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范围。2.参保人可通过“鄂汇办”APP或医保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按规定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病历资料和检查资料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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