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的情形有哪些?
  • 发布日期:2025-11-07 16:19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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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湖北省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社保函〔2022〕32号)、根据《湖北省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核查追缴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5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停发的情形如下:

(1)超过12个月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

(2)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

(3)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收监执行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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