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如何处罚?
  • 发布日期:2025-01-14 18:09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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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峻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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