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报销标准
  • 发布日期:2024-09-02 16:12
  • 信息来源: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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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1、产前检查费800元。2、住院分娩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职工住院相关政策执行。3、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放置节育环500元;取出节育环450元;流产1000元;引产2500元;输卵(精)管结扎2800元。同时开展多项手术项目的,支付限额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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