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6〕169号),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如有)
(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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