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8号)规定,新录(聘)用、调入、安置等人员(以下称新进人员),按照起薪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其中,改革第一年新进人员,以起薪月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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