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辖如何确定?
  • 发布日期:2025-10-12 1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在用人单位参保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可申请。建筑项目施工人员与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伤认定申请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