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持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认定书、医疗就治费、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经审核后,符合工伤药品目录内的用药实报实销,不符合工伤目录内的用药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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