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关待遇需要提供的哪些资料
  • 发布日期:2025-12-19 18:11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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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康复)待遇:①门诊费用报销:发票、诊断证明书、处方或费用清单、检查结果报告单、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费用报销:发票、诊断证明书、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复印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③辅助器具费用报销:发票、《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工亡待遇:死亡证明;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需提供:①《职工因公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核表》;②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被供养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与死者的关系及经济状况证明;④特殊供养:被供养人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被供养人是工亡职工的养父母或养子女的,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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