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备案时的有效期
  • 发布日期:2026-09-04 09:3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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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市场主体申请登记、备案事项前需要审批的,在办理登记、备案时,应当在有效期内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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