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设立后的前款
  • 发布日期:2026-09-04 09:41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姜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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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设立后,前款规定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内容有变化、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批准文件、许可证书重新批准之日或者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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